一个大的软件系统通常包括若干子模块。通常来说,良好的设计具有这样一些特点:
1.模块功能单纯、明确、不重叠; 2.模块之间的通讯接口清晰; 3.模块耦合度较小。 现在有A、B、C...等几个模块,B模块(但不限于B模块)负责生成指令,A模块负责执行指令,两个模块对指令的格式定义了规约。 B模块生成的指令,可能在格式上就是不正确的,也可能格式正确但内容非法,比方说,指令里的某个参数不得超过某个值,否则A若照搬执行,即会造成严重后果。很显然,A模块必须具有严谨的逻辑分析例程,要考虑所有边界条件和异常情况。 现在有人提出一种“更保险的”设计方案:B模块也要实现同样的指令逻辑分析例程。乍一看,似乎颇有些道理,实际上……,唔,你说呢? 道理其实很简单。假如现在C、D、E...等(第三方)模块都要向A模块发送指令呢?更有甚者,假如指令分析的业务规则发生了变动呢?你希望只修改一处逻辑分析例程,还是修改好多处? 类似地,还有一些 不属于技术认识缺陷的例子。 在一个开发团队中,本来是甲的任务,却被乙做掉了,或者甲已经开发过的好端端的模块,乙也要写一个功能类似的“更好的”模块。 不管是乙的自作多情,还是某人打着“团队协作”幌子的无端指派,造成的后果都可能会比B模块执行了一个非法指令所导致的后果,严重得多。 那些来源于生活、听起来滑稽的故事常常使我们感到好笑,以至于忘了自己可能就是笑话中的丑角,或许有些话非得说到极端才能 振聋发聩。 “ 把别人家的棺材抬回自己家哭”,说的就是这个道理。